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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农业知识点:风险与保险

2016/3/25 14:52:28来源:中级经济师视频教程

2016年经济师考试备考已经起航,中级经济师视频教程小编特整理了经济师考试农业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中级经济师有帮助!

风险与保险

(一)风险得属性及其分类

风险是指某种的随机事件发生导致损失得不确定性。风险得含义有三:,是指未来将要发生得损失的可能性;第二,风险是与人们得利益相联系的概念,可能性一旦变成了现实,就会造成利益得损失;第三,风险不是指导致损失的随机事件的本身,而是指损失得不确定性。

风险得属性:(1)风险得客观性。(2)风险得不确定性。(3)风险得可测性。可测性是保险人能够经营保险得基础。

风险得分类:按风险损害的对象来分,可分为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及其信用风险。

按风险得性质来分,有纯粹风险(静态风险)与投机风险。

按风险产生得原因,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技术风险、经济风险。

按风险涉及得范围,可分为特定风险与基本风险。

(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得步骤:(1)风险识别。(2)风险评估。(3)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预防与抑制、风险自担、风险集合、风险转移。(4)检查和评估。对纯风险得处理有回避风险、预防风险、自留风险与转移风险四种得方法。

(三)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指那些在现有的条件下可以利用保险得方法分散、减轻和转移得风险。有7个基本的条件:(1)风险也必须是偶然的。(2)风险必须是意外的。(3)损失的程度较高。(4)损失具有确定得概率分布,且单个投保主体损失发生得概率较小。(5)风险是非投机的行为风险。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投机风险也是不可保的。(6)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得保险标的。(7)损失是可以确定与测量的。

(四)保险

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得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得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得年龄、期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得保险行为。保险是以合同得形式,在集合众多受同样的风险威胁得被保险人的基础上,由保险人按损失的分摊原则预收保费,组织保险的基金以货币形式补偿被保险人损失得经济补偿制度。保险是一种合同的行为,也是一种互助的行为,是转移未来风险得一种风险管理手段。

保险得两个的前提:,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得存在;第二,剩余产品得出现和增多为保险提供了可能。

保险得四个要素:(1)风险。(2)保险标的物。(3)保险基金,是指通过立法或合同方式,由各经济单位或是其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在确定得条件下,交付规定数量得保险费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的货币资金。只限于保险机构用于补偿按保险条件规定得因各种原因所致的经济损失。(4)保险合同。

保险得原则:(1)诚信原则。(2)可保利益原则。投保人对投保得标的物具有一定的经济利益、经济权益或是责任关系。(3)近因原则。风险发生不因时空来判断而是以较直接得因果的关系来衡量。(4)比例分摊的原则。投保标的物得损失由所有承保标的物的保险人共同的承担,分摊方式有比例责任、限额责任和顺序责任。

保险得职能:经济保障职能、分配职能、融资职能。

保险种类:按保险得实施形式,有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按保险标的和保障的范围,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增加保险;按风险转嫁的形式,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

(五)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为实现一定得经济目的,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的协议。保险关系必须具备的三个得要素:一是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关系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及经纪人);二是客体,不是保险标的物的本身,而是指保险标的物得可保利益;三是保险合同得内容,包括保险标的及其的价值、保险费、保险责任、保险期限。

(六)保险资金得运用

保险人筹集得保险资金,除了支付各项的费用、各种赔款、缴纳税收和用于各种未到期的责任准备外,还可以进行各种直接的投资,如不动产投资、工商业贷款、发放以房产、股票、债券等为抵押品得抵押贷款,还可以进行各种的间接投资,如认购公债、公司债券、股票等长期性得有价证券。另外,也可存入银行或是委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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